11月7日,自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平台获悉,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8)京方圆执字第0208号,立案时间是2018年8月24日,案号(2018)京02执596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为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据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支付贷款本金5亿元,利息2283万余元。复利46万元,违约金50万元,罚息和复利,及90万元公证费,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今年7月以来,宝德股份的合作伙伴永泰集团资金持续紧张。7月5日,永泰能源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违约。其后,永泰能源及其背后的永泰集团使出浑身解数实施自救。

8月23日,永泰能源公告,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北京能源集团签署协议,永泰集团愿以全部资产作为标的物,按市场公允价值,实现京能集团对永泰集团的绝对控股。在整体并购合作期间,永泰集团同意京能集团可对永泰集团的部分感兴趣资产进行先期并购。

“京能集团高度重视永泰集团在产业布局、资本管理、资产质量、项目储备、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资价值,以及主要资产的盈利能力。永泰集团在电力、煤炭等领域与京能集团的主要业务方向具有一致性、协同性和互补性,双方在相关业务领域具有合作意愿,努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永泰能源公告称。

在永泰集团谋求自救之时,其与债权人的关系也趋于紧张。新京报记者获悉,永泰集团成为“老赖”就与上市公司宝德股份旗下的一笔5亿放贷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