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本炒房”背后的权力魅影

“我忘记了这么一个职务是组织给的,这一份责任,我没有珍惜。对这个职权的使用,真的太随便了。”这是杭州市地税局原副巡视员李永明迟来的忏悔。用权炒房、以权谋私,李永明最终为自己疯狂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18岁参军的李永明,退役后转业到杭州市下城区委组织部,因工作成绩突出屡次被提拔。从1998年7月开始,他在下城区财政地税局担任了八年主要领导,2006年5月,转任至杭州市财政地税局部门负责人,2009年,李永明被提拔为杭州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李永明担任地税局领导期间,杭州的“炒房热”逐渐兴起。他发现,只要稍加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借一点、拿一点”,就能获得巨大的逐利空间。

官商勾结“无本炒房”

2004年,李永明分别从杭州临江花园房地产公司和杭州神州房地产公司以6.5折到8折的优惠价共计购买了四套房屋,几年后转卖赚了一大笔。但是,低价购房毕竟自己还要垫资,李永明并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更为“高明”的办法。2005年10月,李永明看中了紫庭花园的房子,便主动找到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主常某,要求与他合作炒房。

“房子由我找,然后钱他出,一旦卖掉,我们两个来分。”常某有资金无渠道,李永明有渠道无资金,“优势互补”,两人一拍即合。

无本炒房,就是李永明打的如意算盘。在李永明的授意下,常某出资211万余元全款买下了紫庭花园一套房产,三个月后,该房产出售,李永明从中分得一半利润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