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房屋抵押和房屋质押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没什么区别。为什么你有两个名字?这个问题问得好。一般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属于房屋抵押。抵押给机构或个人的,叫房子质押。其实都是房贷。但如果以后还款出现问题,房子需要处理,银行永远是第一债权人。相对来说,机构或个人会吃亏。例如:

银行二次抵押。一般如果房子属于按揭房,还款18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二次按揭。比如你的房贷是中信银行做的,二次房贷是民间机构做的,如果有一天,你还不起钱,需要卖房,中信银行会用优先处置权处置你的房子。一般银行不管机构是生是死,都会把房子收走卖掉。卖了以后,你欠银行的钱扣了,剩下的给你。或者你愿意还机构的钱,但是中信银行扣了你的欠款之后,剩下的钱不够还机构,房子卖了,机构会很难受。

谁的钱都不是风吹来的,机构就只能坐以待毙?嗯,又是一个好问题。一般是有问题的。在银行处理房子之前,机构会出面帮你偿还欠银行的钱。这样,银行不是你的债权人,只有机构是,并且是唯一的债权人。这样机构就可以处置财产,然后被动的主动一点。

你发现了吗?虽然机构也抵押了你的房子,但是只要和银行有点关系,机构就相当于没有100%的权利处置你的房子。

所以一般把房子抵押给机构或者个人叫质押,只是业内人士的一个区分术语。本质上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