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6日电 近日,云南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和优化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对于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原来的50万调整为60万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原有额度基础上上浮20%。

《通知》明确,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原规定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但尚未结清相应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为30%,贷款利率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