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保办举办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座谈会

公租房可“柔性退出”

“对于部分收入超过准入线但仍然存在住房困难的家庭,租金收取能否分情况对待?”“对于不符合资格,却不腾退公租房的人,能否采取强制措施清退,让有需要的困难家庭受到保障?”……

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住户代表各抒己见,对新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对座谈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调整:

未来3年新增3万户需求家庭

市住房保障办介绍,《征求意见稿》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情况,以及住户需求和反应,调整了住房保障政策。其中,对住房保障收入线的调整,是2010年以来第4次调整。《征求意见稿》拟采取扩面、提补、降租和“柔性退出”4方面措施。

此次按照2017年广州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线,3人家庭的准入线由29434元/年提高到33300元/年。按照测算,在新标准下,未来3年户籍家庭将新增需求3万户。

据记者了解,已实施公租房保障的户籍家庭,有80%选择实物保障,还有20%选择领取住房补贴,自行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与此同时,将住房补贴从25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0元/平方米/月。同时,对户籍地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和天河区4个租金较高的行政区居民,区域补贴系数也会上调。按照统计,调整前,保障家庭每个月平均能领取760元补贴,调整后领取补贴上升到970元。在市区的3人家庭,每月最高可以拿到2000元左右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