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澎湃新闻

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这意味着深圳版“房改”方案正式落地。未来,深圳商品住房比例将仅占40%,保障和人才住房将覆盖绝大部分人才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确保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应保尽保。

保障性住房占60%

安居型住房售价为市场价一半

《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深圳市人口持续净流入,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住房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现行住房制度已难以满足广大市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新需求,难以满足深圳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新需要,难以满足深圳建设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的新要求。为此,深圳亟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范围,不断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努力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意见》提出的近期目标是,到2035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统筹解决各类居民的住房问题,构建相对完备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确保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应保尽保,各类人才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可通过市场解决的住房需求得到较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