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很多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于身份限制或其他原因,将自己与公司无关的亲友登记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以规避自身风险。那么,如果名义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债务“有限”后想退出公司,但此时公司不配合工商变更登记,自己的权益该如何救济?

经典案例

a于2016年4月13日入职B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三年,工作内容为品牌部总经理一职,后于2018年7月31日离职。

甲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注册为甲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甲公司仅签署注册文件,从未参与甲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

后来A公司因合同纠纷被C公司起诉,因经营不善被列为被执行人。同时,A公司被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2018年12月18日,A委托律师向A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A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A公司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甲方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首先,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公司法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B公司是受雇于A公司,与B公司没有关系,A公司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其次,A公司与A公司之间建立了委托合同关系,2018年12月,A公司提出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A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失去了继续有效存在的基础。最后,甲方不是A公司的股东,也不能通过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自治渠道对法定代表人变更进行协商后做出决议。因此,如果A公司被判定败诉,则应更换法定代表人或取消甲方作为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风险提示

许多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认为他们只需要签署文件,没有其他义务。但实际上,如果公司经营不善“限高”,法定代表人往往同时被限制高消费,无法正常乘坐飞机、高铁出行,极大影响正常生活,也无法通过公司内部程序进行救济,因此法律风险很大。具体的名义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我们发表的文章《“挂名”法定代表人如何进行权利救济?》(点击文章名称即可查看)已经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供参考。

公司治理建议

如果名义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如何补救?我们建议:

1、挂名法定代表人应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及时要求解除委托关系

即使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要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比如是否涉及诉讼、违规等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公司经营状况异常,他应该主动退出公司。因为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是在名义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所以名义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直接行使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

2、挂名法定代表人应证明其实际“挂名”的事实

如果名义法定代表人想退出公司,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只是“名义上的”。但要证明当事人没有实际参与经营管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即当事人没有在公司工作过或者只是普通员工。所以可以从劳动关系、社保记录、薪酬领取、实际工作岗位等角度给出证据。普通员工被公司实际控制人“点名”的,可以提供其日常工作记录,证明其实际职务和工作内容并非法定代表人。

3、挂名法定代表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变更或涤除登记

法定代表人“限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