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拨备水平较高的大型银行有序降低拨备率”。,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鼓励拨备覆盖率较高的大型银行和其他优质上市银行逐步将实际拨备覆盖率回归合理水平。推动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等贷款损失准备金回归合理水平,有利于商业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市场主体走出困境,保持大局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贷款拨备率是指贷款损失拨备与贷款余额的比率,拨备覆盖率是指贷款损失拨备与不良贷款余额的比率,两者都是反映商业银行风险承受能力和稳健发展的重要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拨备覆盖率的基本要求是2.5%,拨备覆盖率的基本要求是150%。2018年3月,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将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调整为1.5%-2.5%。2020年疫情期间,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中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分阶段降低了中小商业银行的相关监管要求。贷款拨备率下调至1.5%-2%,拨备覆盖率下调至100%-130%。

建立逆周期动态调整机制是完善贷款损失准备金监管的应有之义。经济上行周期相关指标可以更高,鼓励银行计提更多拨备,形成更充足的风险吸收能力,在经济下行周期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在经济下行期,可以适当下调相关指标,减轻银行拨备压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办法》规定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贷款偏离度等因素动态调整贷款损失准备金监管标准。因此,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适度降低,符合《办法》的要求,不会影响我国银行业的稳定。

从国际比较来看,有些国家不把拨备覆盖率作为监管指标,只作为监控指标。拨备覆盖率作为监管指标,一般要求在70%-80%。虽然近年来中国的拨备覆盖率等监管要求有所下调,但在国际上仍然较高。事实上,中国银行业的拨备覆盖率等指标普遍高于监管要求。在2021年末,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分别为3.40%、196.91%,显著高于监管标准。,的六家大型银行中,只有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66.5%和187.05%,相对较低,但也高于150%。其他银行的拨备覆盖率都在200%以上,邮储银行甚至超过400%。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确实有下降空间。

从理论上讲,条文条文本身确实可以“以丰补歉”。在实际工作中,拨备有时会成为银行调节利润的手段。当银行不希望利润增速太高时,可以多计提拨备;利润表现不好的时候,需要增加利润,可以减少拨备。当然,较高的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可以为银行构筑较厚的安全垫,有助于增强其抗风险能力。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拨备覆盖率超过监管要求2倍以上的,视为有隐瞒利润的倾向,超额拨备应冲减为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然而,该规则尚未正式颁布。

首先,推动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逐步回归合理水平,具有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助于稳定银行的利润增长。在高拨备的情况下,让相关指标回归合理水平的方法之一就是降低拨备计提,这将释放银行的利润,减少银行为实体经济盈利的后顾之忧。第二,有助于增强银行的资本实力。减少拨备后,银行利润会增加,可以增加资本公积进行补充

那么,商业银行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的“合理水平”应该是多少?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可以高于监管指标。由于1.5%-2%的贷款拨备率和100%-130%的拨备覆盖率是阶段性的,因此2.5%左右的贷款拨备率和150%左右的拨备覆盖率可视为合理水平。当然,有条件降的是拨备较高的大银行和优质的中小银行。对于少数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较低的银行,仍应加强拨备计提,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增强未来发展的稳定性。

金融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贷款分类的准确性、不良资产处置的积极性、资本充足率等因素,在贷款损失准备金监管标准范围内,继续对不同银行采取不同的监管要求,进而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不断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特别是不良贷款分类的真实性,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使相关指标保持在更加合理的水平,平衡防范经营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