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集中处罚贷款业务违规行为,到持续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2月份金融行业监管继续从严。

据不完全统计,2月1日至28日,银监会官网开出350余张金融机构罚单。从处罚的主要原因来看,违规贷款业务问题还是比较集中的。其中,房地产的非法“输血”也成为一些机构“踩雷”的主要原因。

贷款违规依然集中。

2月份,银行机构开出的罚单中,贷款业务违规仍较为集中。据不完全统计,2月份各地银监局开出的130多张罚单中,有30多张涉及贷款业务违规,涉及20多家银行,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等。

其中,深圳银保监局2月份开出了一批银行票。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挪用成为多家银行机构集中处罚的主要原因。深圳农商行等10余家银行存在违法行为。此外,杭州银行深圳分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分别因贷前调查未尽职、挪用贷款资金被罚款300万元、40万元。

从处罚金额来看,2月份,涉及贷款业务违规的金融机构有上海青浦汇金村镇银行、上海恒通村镇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等,罚款金额达数百万。处罚金额均超过或达到100万元。

从上述银行票来看,除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外,信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和消费贷款流入禁区,贷款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结果;部分借款人未按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等违法行为,房地产非法“输血”也是部分机构踩雷的主要原因。

如南洋商业银行“违规发放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付地价款”;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发放购地贷款,向房地产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长沙银行“经营性贷款直接流入房地产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经营性贷款间接流入房地产企业”;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首付审核严重违反审慎商业规则”。

除了银行,信托机构也有相关违规行为。2月22日,上海银保监局开出的罚单显示,爱建信托存在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信托贷款、向无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信托贷款等八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罚款400万元。

金融消费保护有待加强

随着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不断加强,金融机构的相关违规行为也引起了关注。

从保险行业罚单来看,2月份,多家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因欺骗投保人、向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片面比较而受到处罚。

如某保险公司山东电销中心在电话销售人身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编造保险条件、以限购为由进行营销、对保险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构成对保险消费者的销售误导,共涉及41张保单。

从人身保险代理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虚假宣传保险产品,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向保险公司教唆、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从误导的内容

此外,一些消费金融机构也因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规范受到处罚。银监会2月8日开出罚单,显示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营销宣传夸大误导;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计算的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不当催收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核不规范;消费者管理不到位等8项违法事实,罚款290万元。

2020年10月,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称,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夸大宣传、误导宣传、未能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等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其中,营销宣传有夸大和误导之嫌。在相关宣传页面和营销脚本中,并未明确说明显示利率是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零门槛申请”、“万能贷款”、“以贷还贷”、“想提前还就提前还”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本文来自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