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棚户区改造政策出现变化,国开行总行回收了棚改项目的合同审批权限,此前在分支行可以签订的,现在必须总行审批。昨日,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明确表示,不存在总行上收棚改贷款合同审批权限的情况。

国开行将合同审查权限统一到总行

昨日,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开行现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贷款合同的审批及签订权限均在分行,目前没有任何调整变化,合同审批权限仍在分行,不存在总行上收棚改贷款合同审批权限的情况。同时,按照国开行制度规定,贷款合同审批前要对项目的政策合规性、贷款条件落实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由总行、分行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把关。

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近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精神,落实有关监管要求,国开行将合同审查权限统一到总行,主要是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避免各地政策把握不一致,集中到总行统一把关。

2016年棚改货币化安置率接近五成

棚改安置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新建安置房、政府购买或组织居民购买安置房、纯货币补偿。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前,国开行支持的棚改项目安置方式主要采取新建安置,纯货币补偿比例一般控制不超过20%;2014年年末,随着房地产形势变化和国家棚改安置政策调整,纯货币补偿比例一般控制不超过40%;2015年至2016年,根据去库存任务要求,国开行在住建部指导下,对接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对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支持力度,做好货币化安置与去库存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