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成了银行业处罚名单中的 “常客”。在今年7月10日天津银监局公布的处罚名单中,广发银行再次“榜上有名”。在2017年年末收到银监会7.22亿元的“天价”罚单后,广发银行曾表示“痛定思痛,深入反思”。不料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又遭遇多次处罚,自然让广发银行脸上无光。

业内人士认为,广发银行多次被罚,暴露了其内部管理上的缺陷。而除了内控问题之外,广发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不良贷款率等问题,也一直是行业人士关注的焦点。

广发银行上半年多次被罚员工收到警告处分

7月10日,天津银监局连发5条处罚公告,包括广发银行在内的4家银行遭到处罚。其中,广发银行天津分行被罚款200万元,而广发银行天津分行员工程晓静则收到警告处分。

公告显示,广发银行天津分行存在贴现资金回流、用途把控不力的问题。监管层认为,广发银行天津分行贷后管理失职,导致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同时,其员工账户为客户过渡资金,未严格审查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

而程晓静遭到处罚,则主要是因为其使用个人工资卡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补足敞口,且未严格审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最终形成实质风险。天津银监局认为,当事人程晓静负有直接责任。

广发银行一直是监管层处罚名单中的“常客”。2017年11月21日,银监会依法查处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合计罚款7.22亿元,并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两名副行长、两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实施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