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中小银行上市似乎已成为浪潮。根据6月29日证监会公布的IPO审核名单,拟在上交所上市的企业中有12家地方银行,深交所中小板也有7家。
来自江苏盐城的大丰农商行也是等待的一员,同为江苏省区域内的农村商业银行,有紫金农商行成功先例在前,大丰农商行与海安农商行关注度又将再次提升。但同时,这也使得大丰农商行因企业担保贷款后又违规设立信托的过往被公之于众,而这些细节,在大丰农商行的招股书中并没有详细披露。
隐瞒违规设立信托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立于2011年,前身为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是盐城市首家、江苏省第二家农村合作银行。2017年11月,大丰农商行递交了IPO申报稿,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此前,证监会针对大丰农商行第一次申报稿进行了反馈,其中提及该行与江苏能博旺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博旺”)的破产清算问题,但其中细节招股书并未披露。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报告期内股权变动情况细目,2015年9月7日,大丰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宣告能博旺破产。经过评估拍卖程序,2016年9月12日,大丰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以2.62元/股价格将能博旺公司持有的1700.7万股份判归大丰农商行所有,作价4449.5万元。2016年9月30日,大丰农商行将这批股权以2.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辉丰股份,002496)。
能博旺持有大丰农商行股份应该从何时说起?在大丰农商行相关法律诉讼中可以找到答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发布于2015年1月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能博旺钢材市场有限公司、江苏天地冶金工贸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