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为旗下上饶、苏州、甘肃等4间子公司共9.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公告披露,阳光城旗下持有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上饶市高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10亿元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转让项目公司持有的特定资产,以及该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上现有以及未来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对应的特定资产收益权,期限不超过18个月,阳光城为上饶高运房地产不超过3.3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上饶市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提供不超过3.2亿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阳光城及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条件相等。

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子公司苏州昌创置业有限公司,拟接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苏州昌创置业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为苏州昌创置业贷款1.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甘肃实业有限公司,拟向甘肃省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0.5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阳光城为此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