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在前面

“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这个结论应该是无疑的,建行董事长田国立在陆家嘴论坛上说,“现在房地产业被过度金融化,人们也已经习惯把它和股市、汇市、债市放在一起讨论,且金融机构和国家已经明显被房地产绑架,房价一旦控下来,大家都害怕”。这种表述出自我国第二大银行的董事长之口,并且有一些数据没有公布,其份量之重可想而知。

不可否认得是,房地产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确实具有支配性地位,同时房地产市场也是最大最牢不可破的刚兑市场,才使得各类资源趋之若鹜,经济不好时将房地产推上前台当成助推器,经济过热时拿房地产开刀进行人为政策干预,这已成为常态,房地产业成为我国经济三驾马车中“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典范。

二、房地产业有哪些资金来源?

房地产业由于金融化程度比较高,且单笔资金规模较大、使用时间较长、资金来源受政策影响等原因,使得其资金来源一直是市场比较关注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房地产业的资金主要有自有资金、股票融资、银行贷款与信托贷款、私募股权融资、发债融资(包括境外发债)、资管计划、资产证券化(包括CMBS与CMBN等)、REITs、预售预租资金回笼、全部或部分垫资、合作开发、典当、贸易融资等等。

三、房地产业境外发债规模与资产证券化情况

(一)境内房地产企业目前累计在境外发行231只债券,规模达到1100亿美元左右

根据统计,目前境内房地产企业在境外共发行231只债券产品,主要以美元计价,港元计价和人民币计价的产品均为8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