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4日公布了关于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漳泽电力”)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7 年 3 月 11 日,漳泽电力披露《关于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以下简称《转让公告》)和《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以下简称《收购公告》)。《转让公告》及《收购公告》称,漳泽电力拟向控股股东子公司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租赁公司”)20%股权,同时,漳泽电力拟向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租赁公司”)80%股权,因香港租赁公司持有上海租赁公司 48%股权,且本次转让上海租赁公司股权与收购香港租赁公司股权同时进行,转让后,漳泽电力仍实际控制上海租赁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以及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018 年 4 月 26 日,漳泽电力披露《关于终止收购香港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及转让上海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终止公告》)称,鉴于香港租赁公司评估报告有效期已届满,公司决定终止收购,本次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对公司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