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套路贷”的花招与暗网(上篇)

云南首例校园“套路贷”案件

有学生被逼辍学

骗到一万元,觊觎一百万

2018年3月,大学生李丽丽不小心弄坏了同学的手机,得掏钱赔给人家。以往需要钱的时候她都是向父母开口,但这次,李丽丽打算自己搞定。

当李丽丽填完个人信息并提交的那一刻,她还预料不到这会给她和家人带来一场怎样的噩梦。

很快有业务人员与她联系,在签了一份手机租赁合同和其他一大堆看不懂的合同后,李丽丽成功贷到3000元,但到手只有2100元,其余900元是利息,已经事先扣除——这就是此种放款方式必有的“砍头息”。李丽丽需在一周内还掉3000元本金,逾期要缴纳逾期费,每天300元,也就是本金的10%。

一年时间里,李丽丽的父母为她偿还了59万元的利息及罚金,但居然还欠着米贷金融20多万元。感觉李丽丽榨不出什么油水了,这个团伙便将其划归为“无效客户”,但这不意味着放过了她。李丽丽的信息被转卖给另一家类似平台,催命一般的电话继续撕扯着李丽丽的世界。到警方介入时,李丽丽父母已经为她的一时冲动付出了70多万元。

“从被‘套路’直到报案,她几乎遭遇了所有的软暴力催收手段。”侦办此案的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十大队警官张怡说,“套路贷”不是在受害人身上骗一笔就收手,而是不计后果地榨干受害人。

“你兜里有一万,骗子骗完拉倒,是普通诈骗;你兜里有一万,骗子想骗走一百万甚至几百万,就是‘套路贷’。”

钓钩有倒刺,上钩难脱身

“套路贷”案件中,受害人往往意识不到自己陷入了“套路”。更有人认为,天底下没有借钱还不上的事儿。

2018年的一天,一通诉苦电话打破了复员军人魏大海原本平静的生活。电话是昔日战友打来的,诉说了自己在一家网贷平台借款被“套”的经历后,战友临挂电话时反复叮嘱魏大海千万不要在宣称“无抵押、低利息、秒放款”的网贷平台借钱。魏大海觉得没有借钱还不上的道理,最后就说了3个字“看我的”。

还款日转瞬即到,魏大海还真没准备好钱。催债人一口一个“大哥”叫着,向他推荐另一个网贷平台,说是可以“借钱还钱”。

魏大海毫未察觉自己落入了“套路贷”最要命的一个陷阱——“转单平账”。催债人介绍的新网贷平台与其所在的“套路贷”公司多为同一团伙开办,或有合作关系。魏大海在新平台借了5000元,借款期限也是一周。

又到还款日,魏大海把5000元准备好,但催款人消失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问不到还款账户还不上钱,魏大海急得团团转。等到电话接通,他已经再次逾期。催款人告诉魏大海,自己的电话畅通,是魏大海的电话出了问题,因此要对逾期负全责,否则他将向法院起诉。

就这样,魏大海在转单平账的“连环套”中越陷越深。

因扛不住夹带种种骚扰恐吓的巨大还款压力,魏大海向家人坦白了自己的冲动,家人为其偿还了“借”下的21万元。只是,好面子的魏大海向家人瞒报了一笔8000元的“债务”。就是这8000元,再次让魏大海一家陷入“套路”。不到一年时间里,魏大海及家人累计向各平台借款32.6万元,还款69.1万元。

织就蜘蛛网,只待可怜虫

兰州市公安局一位领导介绍,“套路贷”犯罪在2017年只有零星几起,不少地方的公安部门并没有把这种犯罪形式纳入打击视线。就在2018年,“套路贷”忽然到处露头,案件受害人数和涉案金额早期只有十几人、几十万元,如今往往涉及十几万人、几十亿元。如2018年7月酒泉警方破获的一起“套路贷”案件,涉案金额4亿元,在外省抓获的涉案犯罪嫌疑人用火车运回来好几车厢。

尤其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套路”不但缚住许多受害人的生活,还缚住了他们的头脑。不止一位还不起借款和利息的受害人转而“卖身还贷”“为虎作伥”,成为加害者的一员。

李丽丽被骗案件涉案的一家天津网贷平台中,有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王坤。先前,家境贫寒、父母离异的他,由母亲做家政供到了大学。为减轻母亲压力,2018年王坤从网贷平台借款3000元用于交学费,并计划通过勤工助学还清贷款。没成想,这3000元转眼滚成了9万元,远远超出王坤偿还能力。

无奈之下,王坤的母亲想方设法帮儿子还债,但只能还上5万多元。为将剩下的“欠款”一笔勾销,在贷款平台业务员的游说下,王坤办理休学,加入该“套路贷”公司“打工”还贷,由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随着警方掌握的“套路贷”团伙情况日益充分,大家发现,此类团伙的“人事制度”确实大有乾坤。不但善于把原本的放债对象转化为“业务骨干”,团伙内部分工协作的“蜘蛛网”也相当发达。

他们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会把业务外包给多个催收公司,如果公安机关查到某家催收公司的违法事实,他们便马上断绝与该公司所有联系,物理“隔断”,给公安机关侦查制造了相当大的障碍。业务触角最发达的公司,外包网络由24家公司组成,可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所涉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起底“套路贷”的花招与暗网(下篇)

魔高已一丈,道高才五尺

随着警方侦查的深入,“套路贷”危害性更隐蔽的一面向世人揭开面具:如今,众多“套路贷”团伙不仅以“互联网企业”伪装自己,更让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成为为虎作伥的手段。面对技术含量日增的新“套路”,如何让广大群众不再兀自感慨“魔高一丈”,打造效度力度兼具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当是监管部门必须认真对待的头号课题。

袁程程只借了4500元,但在以后的3个月时间里,被迫在十几个“网贷”平台转单平账,先后还款6万多元,债务却越欠越多。一天之中,袁程程会接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催款电话,“每天一睁眼,就想着怎么能筹点钱还上,好把今天熬过去”。

“套路”的“智能程度”:大数据用来耍花招

“在追踪‘套路贷’的时候,深刻感受到‘知识就是金钱’。”兰州警方一名民警开玩笑地说。

参与“套路贷”的不法分子有的有大型网络公司工作经历,从业经验丰富;有的做过网络公司的个性推广;有的是互联网金融专业人士出身;还有的谙熟现代企业管理……让他们走到一起的,除了对暴利的渴求,还有各自在从业中发现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与漏洞。

“现在的‘套路贷’平台越来越‘正规’。”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俊峰说,这些公司不乏入驻高档写字楼者,有的甚至披上了“互联网企业”的华丽外衣,更不必说内部组织架构已经相当严密,分工井然,平台维护部、业务部、财务部、法务部等一应俱全,还引入了前、后端风险防控机制。公司风头之盛,到了吸引不知情的当地高校前来设立学生实习基地的地步。

王俊峰介绍,以前“套路贷”是撒网式骗人,在各个网上平台无差别散布“低息无抵押快速贷款”信息,等待借款人主动联系。现在他们大量开发网络应用,并且用上了大数据分析技术,一旦用户下载“上钩”,便把获取到的用户信息运用大数据模型加以分析,区分其“可骗价值”,以便精准“套路”。

不管什么贷,监管责无旁贷

房贷、车贷……如今,各种消费贷款已成为人们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名词,带动了年轻一代为主体的社会人群形成更开放的金钱观,超前消费需求日益上升。在正规贷款机构门槛过“高”的情况下,这一群体就为不法网络贷款机构的生存提供了土壤。

问题还有更值得反思的一面。正如兰州财经大学副教授程贵所言,多方位的监管缺失,更为这些网贷机构违法犯罪提供了直接的可乘之机。

首先,2015年出台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只是原则性规定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监管,而未明确网络借贷行为的性质,这就使得该行为的诸多新变种难以纳入我国金融行业“一行三会”监管体系,这是监管缺失的源头。

其次,针对网络信贷,工商、金融、网络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享有不同管理权,然而由于网络信贷的隐秘性及其所依托平台的高科技特性,各部门现有管理手段往往难以适应,部门间协同更不易实现,这就造成违法网络信贷只要披上新“马甲”,就有可能逃脱监管法眼。

监管缺失,折射出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与缺位。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祝伟介绍,网络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产品与服务推陈出新的速度确实令法律法规出台的脚步望尘莫及,“时间差”始终存在;法律法规的滞后又使得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每每感到责权不明晰,犹豫之间缺位已出现;我国目前出台的网络金融监管法规大多由地方政府制定,层级低、针对性过于具体,难以统领需要多部门协同监管的种种新生复杂现象。

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关于民间借贷与网络金融的法律规定,零散分布在种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中,性质界定多不够明确,缺乏必要的配套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对迅速准确判定贷款方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有一定障碍。

警方新近破获的“套路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绕过贷款平台,利用社交媒介取得沟通,实现交易,规避交易备案等相关义务,有效法律监管更难落实。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建议,打造一套规范而有效率、兼顾灵活性与前瞻性的监管制度才是有效监管网络金融的治本之策。网络金融监管,要义在于认识到这是一个全链条治理过程,一方面高位阶上位法应尽快出台,为全国范围内监管建章立制;另一方面各部门应以更有担当的态度,更为自觉的协作,尽力回应网络金融的新风险新难题。尤其应尽快通过互联网企业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搭建效度力度兼备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把非法网络金融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所涉受害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