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开发商只接受全款买房,拒绝公积金甚至商贷,并捆绑车位销售;有些楼盘通过变更预售合同,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有些项目通过“首付贷”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首付款……近期,个别地方楼盘销售乱象频出,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针对这些楼市顽疾,6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行动聚焦四大重点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不断深入及执法监督力度的加强,全国房地产销售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然而,有的开发商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个别楼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有的项目甚至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同时,一些楼盘为尽快回笼资金,不仅限制、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甚至捆绑车位、变相加价。“我关注了很久的一个楼盘某天夜里悄悄开了盘,次日销售人员告诉我,400多套房已在前夜销售一空。要想拿到房子必须全款,附加购买一个车位。”购房者林女士感到很无奈。

“房企即使进行了违规销售,但由于购房者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只能吃‘哑巴亏’。”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种情况亟待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