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印发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下称《指南》),针对商业银行收费存在的“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进行规范。从发改委公布的案例以及近期银监会公布的情况看,多家商业银行均被点名“违规收费”,且涉及违规收费的业务类型较多,包括贷款、投融资顾问、财务顾问等。

违规收费界定终于有据可查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的各类收费都给市民标准模糊且名目繁多的印象,《指南》的发布,则明确界定了商业银行多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要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价目表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对象和内容。

对于已有指导价格的项目,有以下六大类情形之一的商业银行,则被认定为违规收费行为: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收费项目或标准的;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而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有下列五大情形之一的商业银行,则认定为违规收费行为:在价目表外自立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超出价目表规定的;收费对象与价目表规定不符的;对总行减免优惠政策没有执行到位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除了明确界定违规收费行为外,《指南》还对“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作出了较为详细的界定。以A银行涉嫌违规收取投融资财务顾问费,却“未提供相关服务或少服务”为例,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在对公贷款过程中,A银行向B公司等3家贷款企业收取了融资顾问费5笔,与B公司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有对项目和审查提咨询意见,但经比对,实际服务档案中没有对项目和审查提咨询意见的相关资料,因此被认定为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

多家银行因乱收费被开罚单

银行的收费问题备受关注已久,在《指南》印发的同时,广东银监局也于近期公布了一批涉及乱收费问题的商业银行名单,其中不乏国有大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城商行等。

根据公布的名单看,涉及乱收费的原因较多。比如,某国有大行因“以贷收费”、“超出服务价目表收取费用、未履行告知义务收取费用”等原因被罚;广州银行佛山分行也因“收费服务质价不符”被罚;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南沙支行则因“未按收费标准收费”被罚。

而从被点名的银行来看,有7家银行被罚的共同原因是因为“收费服务质价不符”,发改委下发的《指南》也对此类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多个案例说明,对于如何认定“只收费不服务”,表示“可以综合考虑服务时间、业务类型、服务内容、档案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顾问与咨询类、资金监管类、资产托管类、融资安排类等业务。”(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