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意见》中明确表示,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并计划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大类,计划到2035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 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到2035年,商品房占比4成 保障房或公租房占比6成
此次意见稿中提出,要坚持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多层次、 差异化、全覆盖,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盘活规范存量住房市场。
除商品房外,意见中表示,将大幅增加其他类型的保障住房,包括长租公寓、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到2035年,市场商住房的比例将只占到房屋供应量的40%,60%的房源将是保障性住房或公共租赁房。
(一)多主体供给
意见稿表示,未来不同主题将提供不同类型的房源。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提供市场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提供各类长租公寓;市、区政府为主,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此外,其它主题还可以提供多类型的租赁房和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