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成为住建部约谈城市中第七家作出回应的城市。截至目前,住建部在五一前后约谈的12城,已有7城作出回应,分别是太原、成都、哈尔滨、贵阳、长春、佛山、西安,仅剩三亚、海口、昆明、大连、徐州尚未有进一步的调控动作。太原的限购措施中,除了外地人限购、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和限售两年政策外,首次将预售条件和预售价格进行了挂钩,并加大对网签价格的管控。

太原:鼓励低价位商品住房入市

根据新政,外地居民家庭在太原城六区购买首套房需提供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新购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交易转让。

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无论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新政要求,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房或本项目前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房企在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源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并明示不涨价销售的承诺。另外,还要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控制商品住房市场供应节奏。建立商品房预售许可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严控高价位商品房入市,鼓励低价位商品住房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