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该部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另外,公安部等部门也联合严格审核利用公积金购房,如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规定上限区间内

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根据三大部门下发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超过12%。而且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通知要求,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