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尽快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刷卡手续费行业分类,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刷卡手续费支出”,并要求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底前启动相关工作。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启动新一轮的价格调整工作。经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银联、商业银行及非金机构在内的产业各方多轮讨论、反复沟通,历时16个月,确立了“借贷分离、取消行业分类”的总体方向及具体标准。

今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正式发布。

此次价改新政的核心要义在于三点:一是发卡行服务费、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网络服务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收单服务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二是发卡行服务费实行借贷差别定价,即“借贷分离”,银联网络服务费向发卡、收单机构双向收取;三是总体上取消商户行业分类定价,告别了“MCC”时代,但对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原则确定优惠费率,优惠期2年;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及慈善机构,实行发卡行服务费和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

让价格结构与成本结构相关

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上海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陈宏民分析,这次定价机制改革对产业各方实现了互惠共赢:“对商户而言,总体费率得到了较大幅度下降,改善了其经营环境;对发卡行、收单机构和转接清算机构而言,让价格结构与成本结构相关,是一种合理回归。”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亢林表示,这次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调整有利于改善商户的经营环境,降低商户的经营成本,促进流通、扩大消费,为民提供一些服务便利,对市场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专家还认为,新政对于借贷记卡区别定价的规定有着积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指出,对借记卡、贷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做出不同政策安排,充分考虑两类银行卡交易成本构成、业务风险特征等方面存在差异,有利于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推广信用卡,拓展信用消费业务。

多位第三方支付人士认为,新政明确了收单端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将使得支付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或面临重新洗牌。新政也有助于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加速业务的创新和商业模式升级。

中国银行卡手续费的价改走的是降价路线,但是,也未必越低越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认为,商户希望费率降低再降低,是人之常情。但如果一方利益最大化超过了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就可能导致“两败俱伤”的结果。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提出了“预期管理”的概念。他以为,从价格水平来看,我国刷卡费率水平远低于国外,已没有下降空间,应该向市场传递正确的预期,不能以费率高低作为单纯的评价标准。

《我爱卡》主编董峥说,不希望看到有一天,刷卡手续费到了“降无所降”的时候,银行和收单机构失去了改善收单市场环境的动力,银行卡市场也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杨涛表示,任何改革都难以满足所有人的利益,应积极协助提出意见的商户,协助其适应市场化机制带来的新挑战,并且依托平台产业链的合作,努力为其提供更多支持和保障,这也是价改后应该关注的。(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