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台州监管分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台银监罚决字〔2018〕2号)。

决定书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徐之光,该分行存在贷款资金转定期存款,为贷款发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资金转定期存款,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违法违规事实。

台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