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一个全民创业的时代,创业既有个人单打独斗的,也有抱团合伙的。而且创业始终离不开一个话题,那就是钱,刚开始创业的企业大多数都是没有钱的;没有钱怎么办呢?那就借!



借钱确实可以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但是企业借钱也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是用个人名义借钱呢,还是以公司名义借钱呢?是用企业资产抵押呢,还是用个人资产抵押呢?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那就是,如果以企业的名义去贷款,万一还不上了,作为合伙人的股东是否要承担偿还责任呢?


对于和这个问题,估计很多合作办企业的人都会比较关心,但是这个问题也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


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