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成功发放了,这笔贷款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我们村筹备已久的冷库建设项目终于可以顺利实施了”,寺仙镇南道德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赵永清非常激动地说到。

11月20日上午,富县首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发放仪式在寺仙镇南道德行政村举行,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寺仙镇主要领导参加了发放仪式,共同见证南道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领到全县第一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29万元这一重要时刻。

为有效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难度大、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富县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县委农办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创新金融合作模式,以引导、服务、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出发点,在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督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金融部门开设基本账户,协调各金融部门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贷款,重点支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产业基础好、带动性强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以这次贷款发放仪式为契机,充分认识到发展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我县结合上级要求找问题,结合当前工作找对策,来推动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对辖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负总责,作为党委班子“一号工程”来抓。

二是坚持沟通联动。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抓好推进落实。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结合我县机动地经营管理问题整治及“三资”清查工作,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村委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工作,实行分账核算,将农村集体资产纳入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监管,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奠定基础。

下一步各乡(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认真借鉴南道德村的做法,继续加强同县农行和其他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工作。金融部门要积极创新组织的贷款资格,同时不断扩大贷款规模,破解贷款难、抵押担保难的“瓶颈”问题,为富县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融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