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刚需购房迎来利好——4月1日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租房也得到更大力度支持。

刚需购房获更大力度保障

4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新政进行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差别化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突出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

南京明确购买首套房的两条认定标准,即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作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此前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标准制定于2011年。而自2011年以来,南京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显著上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屋销售总价的比例明显下降,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作用不断弱化。提高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可显著减少刚需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提升住房公积金对刚需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市场人士文涛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如采用等额本息贷款方式,100万元纯商业贷款、贷30年,月供为5919元,支付利息约为113.1万元;100万纯公积金贷款、贷30年,月供为4352元,支付利息为56.7万元。同样贷100万元,后者月供比前者要少1567元,总利息减少50多万元。

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微调,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由32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也就是说,家庭有一套房但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人均40平方米以下的,就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最高贷款额度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