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学者呼吁制度出台“住房法”:通过法律稳定住房调控体系

3月20日,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日前表示,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制度改革需要“住房法”

“1998年房改之后,今年应该是进入了新的住房制度建设时期,房地产市场的定位已经从投资炒作为主导转型为以消费为主导,住房市场回归居住功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王业强说道。

王业强表示,伴随着中央多次明确“房住不炒”的定位,需要一部“住房法”来明确市场发展的目标,使得制度建设有法可依。通过制定国家“住房法”,进一步完善商品房、公共住房、租赁住房等相关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和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在王业强看来,相较于房地产税立法,出台“住房法”应当是先行动作。

尹中立也指出,结合国外的经验,“住房法”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大法。中国作为人口最大的国家至今还没有一部“住房法”是一大缺憾。

“住房法”已滞后多年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办公厅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原副会长朱中一回忆,上世纪90年代总的立法框架里头有“住宅法”或者说“住房法”,但是当时海南“炒地”等现象开始出现,就立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来规范当时的房地产市场,后来“住房法”也搁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