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超大、特大城市探索租房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通知》提出,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