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加名,这是女方答应结婚的首要条件,但是很多人都说男方婚前买的房子贷款还在还,婚后无法加名,真的是这样的么?还是忽悠你的呢?

结婚买房加名,可以让女方和女方的家庭才能放心,如果碰到主动为你加名的男生就嫁了吧,一个爱老婆的男人,一个为老婆考虑的男人一定会是婚姻幸福的。

这位王先生,他婚前单身的时候购买了一套房产,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之后便结婚了,本想在以后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

可是听说贷款房,是无法加名的,只有还清贷款才可以,但是为了让妻子踏实有安全感,有什么办法呢?

南房叔觉得这位先生将这个房子变成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让妻子安心,是个好男人,而且婚前购买的房子理论上可以加名的。

只需要抵押权人(银行,公积金中心)同意,出具一份变更证明即可。加名,减名都可以的,当然了加名略微容易一些,只是减名却很难,因为加名对于银行来说增加了责任人,加了名字也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对于银行比较安全一些。减名就是逃避责任人了,银行很难出具证明的。

但是回到现实中

无论加名还是减名,银行原则上都是不会同意的,主要是手续麻烦,存在一点风险,故而会拒绝。

你婚前购买,申请公积金贷款,想要婚后加名几乎不可能的。

插播一条财产归属分割的小知识:

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自然就是婚前财产,但是你贷款结婚之后还得还,所以婚后你收入一部分用于还贷款,这个月供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这个婚前买的房子部分产权婚后的配偶也是有份的,如果婚后房价涨了,配偶也是可以分享涨价的收益!当然份额不多的。

所以在现实中,既然婚后无法加名,那么就很难再产权体现出夫妻共有;

如果爱她,就可以做一份财产约定。

这个约定可以手写,也可以去做一份财产公证,当然了公证的效力较强,手写的这种属于赠与,未办理过户之前其实可以取消的,所以意义不大的。

就像夫妻之间的保证书:

有的夫妻结婚前,或者婚后,老婆让老公签署一份保证书,大意如果老公做了不好的事情,房子就归老婆所有,仅仅写这份承诺书,房子不办理过户,房子依然算老公的,不会因为这个承诺书判决房子归老婆。

所以大家清楚了没,写了保证书也是没有用的。

如果真的想要写上妻子的名字,婚前买房的时候就可以

婚前谈婚论嫁的时候,可以考虑用未婚妻的名义买房,这样子写了未婚妻名字,自然房子归属妻子了;

不过要注意的是,一旦写了未婚妻名字,房子属于妻子的婚前财产了,将来,万一,分割就算妻子的房产。

如果不加女方名字,那么卖房子还是有点安慰的。

购买房子的时候是单身,但是在卖房子的时候,却已经结婚了,所以在卖房的是以后,如果买家申请银行贷款,需要题主夫妻俩签字才可以申请出同贷书,这样子没有老婆的签名,出同贷书略微麻烦一些的,这对于老婆也是一个小小的安慰。

当然不管是做了公证还是其他方式来确保老婆的利益,南房叔相信,最保障老婆的不是房子,也不是金钱,而是爱情,如果婚后,老婆坚信你是爱她的,呵护她的,那么即便房子在你的名下,她一定非常非常的有安全感,毕竟这才是夫妻之间的爱情啊。没有了温暖的爱情,冷冰冰的房子也不会带来本质的安全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