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召开的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银行监管十大工作任务,其中一项就是努力抑制居民杠杆率,重点是控制居民杠杆率的过快增长,打击挪用消费贷款、违规透支信用卡等行为,严控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股市和楼市。

然而,在当前银行贷款规模管控趋紧,个别地区房地产市场仍旧过热、房价虚高不下的情况下,依旧有许多资金涌向房地产市场,使其“高烧不退”。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不乏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也有个人消费贷款流入了股市和用于生产经营,改变了资金用途。

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原因比较复杂,既有楼市、股市赚钱快的强力吸引作用等外部因素,也有银行管理不到位等内部因素。从内部因素看,一是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个别银行机构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不够完善,对贷款用途以及贷前审查要求偏松,为贷款的挪用预留了空间;二是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被挪用;三是考核导向和利益驱使。

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其危害严重性不可忽视。一方面,极易导致借款人违约风险和骗贷案的发生,给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埋下风险隐患;另一方面,信贷资金绕道流入股市、楼市,既加大了居民杠杆率,又吹大了股市楼市泡沫,增加了金融风险防范的难度,更为严重的是扰乱了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对挪用消费贷款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监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约束作用。在此基础上,要督促各银行机构完善个人贷款管理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强化贷款“三查”制度落实,坚决杜绝在贷款审查发放上的惯性思维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尽职的麻木行为,严格监测借款人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贷款用途的真实性,防止被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