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陕西公安刑侦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暨“扫黑除恶”等业务培训班在西安开班。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副支队长陆炜登上讲台,分享上海警方打击“套路贷”成功经验和做法。来自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和各地市公安系统260多名“扫黑除恶”指挥员参加了培训。

“他们营造民间借贷假象、恶意垒高借贷金额、暴力讨债等等,常常让受害人有口难辩,难以维护合法权益”,昨日中午,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型犯罪等问题,陆炜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区别于非法高利贷的“套路贷”,就是一种组织性、预谋性很强的新型违法犯罪。针对新出现的犯罪特点,他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套路贷”、校园贷、车抵贷等陷阱。

何谓“套路贷”?

精心设计让借款人债务迅速倍增

陆炜说,“套路贷”就是指不法分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诱骗或强迫他人陷入借贷圈套。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式倍增,继而通过(软)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较大数额财产(上海警方破获的大多是房产,其他省市区诸如校园贷、车抵贷等,但实质均相同)。

陆炜介绍说,“套路贷”疑犯均以团伙形式出现,分工明确、“流水作案”,初具犯罪集团规模,其成员构成固定、内部组织严密,对外完全以公司模式运营,有明确的策划者、组织者、出资者,犯罪目的明确、作案能力强。

“他们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招揽客户,签合同,”陆炜说:“也有专人负责讨债,甚至背后还有专业的法律人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以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