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河西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12345热线转办件,经联系来话人王先生得知,王先生于2013年贷款购车,贷款公司收取了王先生5000元续保押金,现贷款已还清,却无法找到贷款公司,押金条也已遗失,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协助。

河西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根据来话人提供的线索,经系统查询和现场核实,该贷款公司系外地一家贷款公司,现已不在河西街道辖区经营,消费纠纷的处理陷入了僵局。本着为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宗旨,工作人员调取了车辆贷款的信息和贷款合同,通过对这些线索的排查,确定了辖区内有一家在营业户与该贷款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且这家业户参与办理过王先生2013年的贷款购车。

2017年12月25日,工作人员联系了该业户所在市场的主办方,并约谈了该业户,申明收取续保押金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该业户也附有连带责任。通过给辖区业户施加压力,河西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上了这家贷款公司,该公司对此事一直消极处理,迟迟不予解决。2018年1月21日,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这家贷款公司,告知其已到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即将把该情况依法函告给当地工商部门,贷款公司立即承诺一周内为王先生办理退款。1月26日,王先生来电告知贷款公司已退还5000元续保押金,对河西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