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6项规制分为制定类、推进类和研究类,其中,《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办法》、《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等16项都属于制定类,银监会还将修订资本管理、流动性风险等重要文件。

  在4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针对各项薄弱环节,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及时更新监管规制,填补法规空白,推进法规文件的“立改废”进程,杜绝“牛栏关猫”。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是其中一项制定类规制。事实上,银监会曾于2014年年底就这一办法做过一次征求意见稿,但一直没有正式发文。

  “今年银监会重启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是规范银行表外业务非常重要的一环。”孙海波认为,如果办法规定募集资金禁止用来发放委托贷款,则意味除信托外的其他各类资管计划投资非标的渠道将受挫,只能以保理投资、私募ABS、名股实债的形式投非标。

  此外,银监会首次提出要单独针对交叉金融产品制定管理办法。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银监会多次针对交叉金融产品进行调研,但这方面还没有统一的监管规则。

  监管协调多管齐下

  对于金融风险尤其是交叉性金融风险的防控,监管层面的协作配合是必不可少的。2017年以来,监管层在这方面的动作不断,首先指向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协调。

  近年来,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频繁等问题,带来产品结构复杂加剧而风险联动、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的隐忧。今年年初起,央行牵头“三会”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制定统一的资管产品标准规制。

  据了解,这个纲领性文件覆盖了原证监会管辖的券商资管、信托产品、公募基金以及银监会管辖的银行理财产品、保监会管辖的保险产品。

  记者梳理发现,银监会近期发布的多个文件均对表外业务着墨较多。

  表内业务腾挪到表外,是银行以往进行“监管套利”、“风险套利”的主要途径。交通银行(5.970,-0.04,-0.67%)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周昆平表示,表外业务的兴起、扩大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使得商业银行在赚取利润的同时,放大了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同业、理财、托管业务等是监管重点。除上述央行牵头制定的资管新规涉及银行理财产品外,就在一个月前,银监会将同业存单纳入核心负债,对冲了央行宏观审慎评估(MPA)对同业存单考核的影响。如今在强协调和治乱象的基调下,银监会已经与央行统一了对同业存单的监管标准。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称,银监会主动参与、自觉服从服务于监管协调,加强与央行、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协调,把部委的监管政策规制置于国家大政方针部署之下,使银行监管政策与其他监管政策之间,监管政策与货币、财政、产业政策之间,达到最优协同,提升监管的有效性,改变过去不和谐甚至打架的现象,使监管套利得到有效的遏制。

  银行业风险防控和去杠杆离不开宏观政策环境的配合。

  2017年以来,央行强调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公开市场逆回购、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政策利率连续上行,向市场传递了流动性不放松的信号。再叠加今年一季度MPA考核首次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范围,倒逼银行控制表外资产增速、降低对同业负债的依存度。

  在货币政策调控货币量、价的基础上,配合宏观审慎政策,这一组合被称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双支柱政策框架。央行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末,M2同比增长10.6%,增速较去年同期的13.4%明显回落。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M2增速回落的原因之一是MPA以及监管抑制空转套利致使商业银行表内资金对资管产品的投资规模收缩。

  央行的宏观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银监会的监管新政多管齐下,这也许呼应了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3月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层次。”

  面对新的监管环境,周昆平认为:“商业银行接下来的变革和转型应回归商业银行主业。”曾刚也认为,今年可能是银行业回归常态的一年,资金要回归到实体经济,银行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到传统的企业和个人服务上去。

  全面风控来袭

  “风险容忍度降低了。”一位商业银行分行行长坦言,业务将会越来越难做。记者了解到,监管机构已经入驻部分银行开始进行现场检查,部分银行已经做出相应的业务调整。

  他告诉记者,“其实在操作模式上,和之前‘两加强两遏制类’差不多,先自查再汇报。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4月7日表示,金融机构“有什么,排查什么;排查出什么,整治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同时要列出问题清单,自查自纠,落实自身的管理责任。对于违反本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去办;违反监管规定的,按规定去办;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置。

  监管的决心毋庸置疑,对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也在不断加码。4月7日,银监会首次点名处罚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显示出加强治理金融市场乱象的坚决态度。相关负责人透露,银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的战略部署,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勇于“揭盖子”、“打板子”,坚持严罚重处,始终保持整治金融乱象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目前,银行需高度关注风险问题。前述商业银行金融市场负责人举例:“前两年商业银行扩张得比较厉害,被提了很多次的空转现象的确存在。”他表示,有些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买了其他银行的理财,对银行来说,用这种方式资产端和负债端都容易上量,但风险特别大,可能会“牵一发动全身”。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辽宁辉山乳业所暴露出的金融机构风险控制问题以及山东齐星连环债务风险引发的对互联互保模式的再思考。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宏观背景下,隐藏的金融风险随时可能暴露,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监管层必须把防风险作为底线,才能确保金融系统运行稳定、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而对于银行的经营而言,今年将是“大浪淘沙”的过程。张超认为,如果严格执行新规章制度,再嵌套MPA考核,这对于部分激进机构来说无异于“核武器”———一边压缩资产规模、规范资产结构,一边提高负债价格。

  不过,针对监管的执行问题,还有更多细节等待落地,比如目前市场上对是否实行“新老划断”讨论较多,“多层嵌套”也还没有明确定义,其他一些监管标准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前几年在风险的化解上都默认了一种‘以时间换空间’的思路,期待形势好转。近几年问题不断暴露,监管调整是必须的,现在无疑处在一个重大的转型期。”上述金融监管机构人士表示。

  金融机构“有什么,排查什么;排查出什么,整治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同时要列出问题清单,自查自纠,落实自身的管理责任。对于违反本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去办;违反监管规定的,按规定去办;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置。

  在4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针对各项薄弱环节,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及时更新监管规制,填补法规空白,推进法规文件的“立改废”进程,杜绝“牛栏关猫”。

  银监会要求,对于那些同业存单增长速度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重点机构管控,锁定资金来源与运用明显错配、批发性融资占比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对一”的贴身盯防,督促这些机构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