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尽管鸡年已经翻开了新篇章,但是商业银行仍要为曾经的违规行为“还账”。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银监会官网今年年初以来共计披露了122张罚单,其中1月份披露118张,2月份披露4张。作出处罚时间为2017年的首张罚单诞生于1月4日,被处罚对象为某国有大行的台州分行,违规行为包括“贷款变保证金”等。此外,有两家村镇银行因为“涉房贷款”违规吃到罚单;另有3家银行因乱收费被监管部门处罚。

  首张罚单剑指国有大行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的首张罚单(以作出处罚的时间为准)是由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1月4日开具的,罚单内容则指向某国有大行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转定期存款用于办理存单质押贷款、贷款资金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两项违规行为,该分行合计被罚款40万元。如果排除元旦假期的影响,监管部门其实是在今年第2个工作日就开出了今年的首张罚单。1月5日,银监会湖州监管分局开具了今年第2张罚单,被处罚单位是一家地方银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违规事实是“违规代保管重要资料”。

  此外,今年截至目前银监系统公布的最高额罚单砸向了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担保比例突破监管指标、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被合计罚款人民币100万元;而银行接到的最高额罚单则是由银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开具的,浙江某银行舟山分行因“违反集团客户授信管理规定产生风险、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保证函等重要资料、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合计罚款80万元。

  “涉房”违规贷款再现

  虽然去年以来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包括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但是仍有部分银行存在侥幸心理。不过,监管对此显然绝不手软,今年已经至少开出2张相关罚单,两家被处罚银行均为村镇银行。

  银监会鹰潭监管分局1月16日因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对其罚款20万元;银监会泰安监管分局因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未按规定监控贷款资金用途,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企业”对其罚款20万元。

  违规收费仍屡有发生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在监管部门今年作出处罚的罚单中,就有3张罚单与银行业的痼疾“乱收费”有关。

  某城商行抚州分行因“收取融资服务费未提供实质性服务”于1月19日被银监会抚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10万元;某国有大行鹰潭分行因“违规收费”被罚款10万元;某国有大行新余市分行因“办理借贷业务违规搭售保险”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590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计人民币39180元。(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