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丽水市落实“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三孩家庭指的是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

1、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

2、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予以发放。

3、三孩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上浮50%。

来源: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