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西自治州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

主借款人夫妻双方均为州内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最高可贷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主借款人夫妻双方仅有一方为州内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最高可贷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州委、州政府明确的“高层次人才”、“武陵人才”及三孩家庭购买改善型住房在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再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