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第十八条加强人才安居保障规定:

完善人才在中山购买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优待政策,国家或省重大人才工程人才、特聘人才、正高职称人才、博士、获评中山市首席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可获得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

副高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高级技师可获得上浮30%的贷款额度;

技师可获得上浮20%的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