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3、对购买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核查盘锦市不动产共享到盘锦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房产登记数据信息。对执行政策起到判断职工住房“套数”有作用的、可运用的数据信息均列入核查范围。

来源: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