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顶不住压力屈服了,有些人被逼死了。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即使他们死了,套路贷还是不会放过他们。直到得到他们筹划好的你的所有财产。

套路贷,常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出现。

比如,车贷,培训贷,整容贷,消费贷……

“套路贷”的危害:

当你买了东西之后,他们会怂恿你买其他更贵重的,钱不够,再继续借啊,但是这次不能再用身份证了,要么你拍个照片吧,借钱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天真学生们,她们还不懂得考虑后果,就这样被套路了。结果就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直到陷入了这样一个死循环,最初借了1万,短短三个月就变成了10万,彻底还不上了。

如果你换不上,那么你的学校,老师,家人,朋友将会收收到各种电话和假的信息信息,“说你借了多少钱”甚至威胁发出你拍的照片。

严先生收到一个推销小额贷款的电话,因着急用钱,便开始接触。

严先生打算贷款5万,但被告知想拿到5万元借款,必须签8万元的借款合同,这是“行规”。迫于无奈,严先生与对方签订了虚高的借款合同。

但5万元借款,在被对方扣除中介手续费、车马费等7000元后,实际到手的借款只有4.3万元。

严先生拿到贷款2个月后家就突然来了一帮人,要求还款。

因无力偿还贷款,这帮人又使出另一套路,要求严先生重新再打欠条,并称:只要你如期还钱,到时不会向你多要钱,重新打欠条只是给你一个压力。不堪不断骚然和威胁,严先生又签了一份18万的借款合同。

因严先生一直无力还款,2016年11月,严先生按照对方要求,将自己一套市场价值约248万元的房产以160万元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

这次,按照对方要求,走了银行流水,160万元到了严先生的账户后,小额贷款公司的人立即拿走了145万现金,只给严先生留下了15万。

看到严先生将近60岁且一人独居,催债人胃口越来越大,企图通过非法拘禁严先生,逼他再签下一份180万元的借款合同。

警方接到报警后,先后抓获了涉案的2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4人分别因涉嫌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被批准逮捕。

跨省市作案,模式“粘贴复制”

买信息,分工明确

“猫池”骚扰,P假图,假消息

有组织有预谋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法院认为,该犯罪集团人数多达数十人,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以“套路贷”的方式实现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对逾期客户采用威胁、滋扰等“软暴力”进行催收,对众多被害人实施侵害,该公司成员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法院以欺诈罪判决多名被告人2年-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套路贷”,放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已超出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涉案人员已涉嫌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行为。

针对套路贷问题,司法机关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其中提到: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还提到:

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或者因实施“套路贷”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自杀、死亡、精神失常、为偿还“债务”而实施犯罪活动的,除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对于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多种手段并用,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

再次告诫大家不要尝试高利贷这种饮鸩止渴的贷款方式,一旦你问津,就会陷入利滚利的借贷怪圈,看起来缓解了一时的困难,可能后半辈子的幸福都要搭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