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个人贷款业务送达地址确认工作及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督导辖内金融机构推进个人贷款业务送达地址确认工作、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提升金融案件司法工作质效。

《通知》明确了15项要求,致力解决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阶段催收函件、调解阶段调解材料和诉讼阶段诉讼材料“送达难”问题,持续推进金融纠纷一站式、一体化、全链条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诉讼、调解的合法权益,有效助力金融机构提高不良贷款处置和纠纷化解效率。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个人贷款业务诉讼等材料送达地址确认工作流程,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公告送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对送达地址确认的规范和要求。要求银行机构将《送达地址确认书》作为个人主贷款合同或信用卡申请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消费者在填写线下送达地址的同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同意电子送达。

二是确保借款、担保主体全覆盖。明确《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人应包括个人贷款的债务人和担保人,或信用卡申请人,以保证签订主体全覆盖,有效避免诉讼主体缺失问题。

三是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要求机构须就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送达地址不准确的法律责任等重要事项向金融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审慎开展电子送达确认工作,严禁出现诱导、欺骗确认人选择电子送达或填写非本人拥有或控制的电子地址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