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

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

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

5、抵押物瑕疵。

6、登记不规范风险。

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

8、授信风险。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