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3.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5倍。  4.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二、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三、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四、参贷规定  按时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以下简称“参贷”),配偶参贷的,每笔贷款中住房公积金部分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五、其他政策规定  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仅用于支持刚需和兼顾改善性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仅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远郊区县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改善性第二套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和“三无”人员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套数的认定:购买首套住房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无住房登记记录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购房套数的认定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为准。“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  “三无”人员的认定:指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六、网友提问

一、在楼盘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及初审: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核验申请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查。2、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由承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及相关借款手续,签章后交售房单位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3、贷款发放:售房单位将已办妥抵押登记的相关贷款资料提交承办银行,经银行和中心审核无误的贷款,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二、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及初审:公积金中心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当场核验申请资料,出具受理回执。2、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经过中心审批通过申请的公积金个贷借款人,按签约通知的时间及地点办理借款签约及相关手续。3、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自行或在售房单位的配合下,持经银行审批的借款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贷款发放: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的相关贷款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经中心和银行审核无误的贷款,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相关问题解答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缴存3个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回答】:重庆公积金需要连续缴纳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60万元。

二、现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贷款年限最长多久?【回答】:现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