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贵阳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的,经申请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借款人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