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自2022年5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1、购房家庭单、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由40万元、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取消购房家庭单、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差异。

2、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来源: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