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6月7日起,南昌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购买二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利率上浮10%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