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对改变海南房地产依赖、乃至推动海南发展模式转变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2018年1月1日,《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方案》出台,把与房地产关联度最大的两个税种收入大部分集中于省级,旨在倒逼市县发展转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市县摆脱对房地产的发展路径依赖。

早些年,类似海南省这样被“房地产所绑架”的省市并不在少数。当然,这主要还是因为唯GDP这一陈旧考核机制的导向问题。“唯GDP论”是当时的一种主流论调。应该说,在经济发展初期,追求“量”的扩大,是适应当时需要的。

但当各个领域都被“做大”所裹挟,已经无视本身发展的质量,经济脱实向虚就在所难免,房地产的畸形便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例证。近年来,在很多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思维下,房价飞速上涨。房地产在大力拉动经济之后,也开始对经济产生一定的破坏性。

房价暴涨,资产泡沫高企,一方面带动租金、人工等成本的上升,挤压了实体经济利润空间,使得企业不得不迁移到别处;另一方面,房价的畸形挤占了个人生活消费支出,使整体需求变得更疲弱,加深了市场萎缩。而且,从示范效应看,买卖房子比管理企业活儿轻、利多、风险小,谁还愿意干实业?

况且,由于房子价格上涨过高过快,房子已经沦为“投资品”,甚至被不少人用于“投机”,导致财富分配不均问题加重。在这种现实状况下,房地产的趋势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习总书记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