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7月29日讯,自2013年11月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来,赤峰市累计发放贷款20.1亿元,其中农牧户贷款18.2亿元,企业和合作社贷款1.9亿元。

农牧户贷款覆盖10个旗县区、220个嘎查村、12146户农牧户、37673人,其中贫困户5247户、贫困人口16145人,贫困户比例占43.2%,新建立联保小组3390个。

全市累计转贷6.46亿元,覆盖15337户农牧户、47115人,其中贫困户6592户、贫困人口20716人。2015年新发放的贷款主要扶持了温室、大棚、养牛、养羊、养猪、养鸡、圈舍等项目。

赤峰市市、旗两级党委、政府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来抓,各旗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对金融扶贫富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落实责任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文件会议精神,赤峰市各级扶贫办加强了与农行的协作,坚持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扶贫办与农行组成了联合督查组,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发放速度较慢的旗县区进行检查指导,现场办公,就地解决具体问题。赤峰市扶贫办和农行两次召开工作会议,落实2015年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2015年,赤峰市主要推广了五个典型:龙头企业带动典型,即企业为贫困户提供金融扶贫“强农贷”;贫困户占多数的联保小组,即2户贫困户联1户非贫困户,或3户贫困户联2户非贫困户;金融扶贫贷款实行全村统一联保;“六担保”,即政府担保金担保、苏木乡镇政府担保、保险公司担保、村委会担保、借款户3至5户联保、土地承包经营权反担保。

对于金融扶贫没有结组的贫困户实行结对干部担保。通过典型的推广,有效推动了全市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