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衢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列入征信记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申请不作逾期处理,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还清逾期贷款本息总额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行征信系统,不作为公积金信用不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