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展望“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我国要实现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跨越式发展,这对于药品审评审批效率和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仍有诸多不足,信息技术和监管业务的融合创新能力有待增强,数据驱动与知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信息资源统筹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待优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
《规划》提出了“大平台”支撑更完善、“大数据”驱动更智能、“大系统”应用更全面的建设目标。《规划》明确,“十四五”期末,以支撑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构建完善的药品智慧监管技术框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完善品种档案,建立安全信用档案,提高基于大数据的精准监管水平;
另外,健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药品重点品种可追溯;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的联动应用;加强化妆品监管业务信息化应用整合及移动化建设;推动药品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构建药品监管社会共治体系,提升公众对药品安全的参与度,使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
《规划》提出了升级“两品一械”智慧监管能力、提升政务一体化服务能力、推进监管数据融合与驱动、筑牢药品智慧监管数字底座、夯实网络安全综合保障能力5方面重点任务。
其中,在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方面,《规划》提出,以疫苗生产过程质量监管为突破口,在疫苗生产企业实现生产、检验数据电子化的基础上,通过对疫苗生产关键环节数据的研究,探索疫苗生产质量数字化管理、质量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效能和风险治理能力。
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强化医疗器械数字化监管应用,全面推行国家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电子化管理,构建涵盖受理、注册、延续、变更、审批一体的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系统。
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方面,《规划》提出,持续建设完善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化妆品质量安全抽检、注册备案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现场核查、飞行检查和标准制修订管理等业务系统及功能,基于统一应用支撑体系,实现整合共享与业务协同,提升化妆品移动办事与监管服务能力。推进化妆品注册证的电子证照发放。
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国家局持续加强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和国家疫苗追溯监管系统的运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拓展建设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和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等重点品种追溯的监管。
打造药品安全信用档案方面,《规划》提出,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结合药品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药品安全信用档案,收集包括药品生产许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不良行为记录、投诉举报等相关药品安全风险和信用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