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平顶山市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列入征信记录。

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货款职工,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征信逾期记录。认定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